第六章 旅行社管理法律规定 4个识记∨、2个领会△、2个应用☆,3个重点*○
识记4 1、旅行社的概念:区分P69与P179 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2、旅行社的法律特征P69-70 a.旅行社是有营利目的,为旅游者提供有偿服务的企业法人。(还应承担传播文化等社会责任) b.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主要是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的经营权。 3、旅行社的设立条件P72-74 a.国际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a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a2.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人员; a3.有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a4.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缴纳 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再缴纳100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 b.国内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b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b2.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人员; b3.有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本; b4.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c.旅行社设立分社 可以设立非法人的分社和门市部(包括营业部)等分支机构。但旅行社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旅行社同其分社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和统一接待的管理办法。 应符合下列条件: c1.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 c2.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排名; c3.按规定增加注册资本: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需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需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 c4.按规定增加质量保证金: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需增加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需增加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d. 外商投资旅行社的设立条件 外商投资旅行社,包括外国旅游经营者同中国投资者依法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和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以及外商独资旅行社。这三种外商投资旅行社目前在中国境内均可以设立,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其中,中方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最近三年无违法或者重大违规记录; (3)符合国务院旅**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外方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是旅行社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企业; (2)年旅游经营总额4000万美元以上(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的应在5亿美 元以上); (3)是本国旅**业协会的会员。 设立的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2)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3)投资者符合规定的条件; 关注:2007年7月1日起,对外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实行国民待遇原则,取消对外商投资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 4、旅行社的管理P77-78 a. 管理制度有:经营许可证制度、公告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等。 b. 许可证分为“国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国内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种。 c. 旅行社需要公告的事项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公告(名称变更和经营范围变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d. 旅**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和业务年检。 e. 旅**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旅游安全、对外报价、财务账目、外汇收支等经营情况。 f. 年检的内容是本年检年度的企业基本情况、业务经营、人员管理、遵纪守法等情况。 g. 旅行社与其聘用的经营人员,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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