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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 网上申报 一、 网上申报时间 2010年3月25日至4月18日,登录重庆市教师资格网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程序—网上申报,按照流程填写相关信息。 二、 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人户口或档案所在地的区县教委(教育局)人事科或指定的确认地点。 四、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所用的近期免冠登记照的电子照片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照片须清晰可辨。 3、本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应届毕业生的工作单位填写就读学校的全称。 4、网上所填的基本信息必须与2009年10月报名参加考试时所填的一致(尤其是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申请任教学科等信息)。 5、申请人自行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4纸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中的基本信息必须完全一致。《思想品德鉴定表》如实填写后交相应鉴定机构盖章,属在校应届毕业生的,由所在院系填写鉴定意见。 报名地点:申请人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办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