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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0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工作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17号)规定,2010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提前批自荐生招生4月17日起开始进行报名、面试。 凡符合上海市教委(沪教委基〔2009〕89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在招生学校规定招生地区范围内的考生,按招生学校确定的时间和要求,自行到招生学校报名、面试。 招生学校对面试合格的考生,当场打印《提前批招生面试合格确认单》(一式两份),由考生签字、学校盖章。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 今年本市中职校提前批录取,按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及补填志愿顺序逐一进行。中职校自荐生招生依据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含加分)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按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在网上填报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招生学校根据向社会公示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在第二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二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进行第三志愿录取。航空服务专业、艺术类专业、自荐生招生按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尚有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将进行网上补填志愿录取。考生可在7月13 -14日上网查询自己是否已被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已通过面试、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中选报补填志愿。 提前批招生志愿一经录取,考生后面所报的志愿就自动失效。 一、招生计划
二、招生地区 全市各区。郊区学生可申请住读,住读以黄浦区陆家浜路校区为主。 三、招生要求 1、符合2010年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条件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 2、热爱职业教育,动手能力较强,对学习职业技能有一定兴趣的学生择优录取。男女兼收。 3、在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协调发展)合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 1、报名咨询: 2、报名、面试时间: 3、报名地点:上海商业会计学校招生咨询室(陆家浜路918号近大兴街) 4、注意事项:报名时携带《2010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初三成长记录手册、近期1寸报名照2张。考生需提前到校报名。 五、录取办法 1、考生按时到校报名、面试,合格者发放《提前批招生面试合格确认单》。 2、面试合格者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我校自荐生志愿(20161)。 3、根据考生志愿和学业考试总成绩(含加分),按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其它 就读地址:黄浦区陆家浜路918号 / 普陀区交通路1915号 专业选读:新生报到时选择校区和专业就读。 咨询电话:63779438、63186670( |